上证报:新三板深改政策细节出炉!发布时间:2019-11-27 17:10:29

投资资讯 德骏资本 2019-11-08  更新

今日,证监会就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公众公司办法》)和新起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股转公司也将于今日,就新起草及新修订的6项自律规则向市场征求意见。


上述两个办法作为新三板改革的基础性文件,明确了市场关心的改革政策细节。证监会2个办法+全国股转公司6个配套自律规则明确了下述七大新三板深改亮点内容:

一是精选层确定多元化准入标准,挂牌满一年可直接转板上市;

二是允许适格企业公开发行,发行人可以尚未盈利;

三是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上市,不需证监会审核;

四是降低投资者门槛,引入公募基金;

五是精选层实施连续竞价,创新层基础层提高撮合频次;

六是设定差异化信披要求,精选层严格监管;

七是坚持错位发展。


新三板改革有两大预期目标:

第一,新三板将形成更加完备的市场结构融资、交易、定价功能进一步优化,服务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定位更加精准;

第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将更加紧密,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成长路径更加清晰,预期更加明确,有利于促进各层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附:

《公众公司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 允许挂牌公司向新三板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实行保荐、承销制度。


□ 放开挂牌公司定向发行35人限制,推出自办发行方式。


□ 优化公开转让和发行的审核机制,公司公开转让和发行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程序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先出具自监管意见,证监会以此为基础进行核准。


□ 明确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确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原则,明确公司治理违规的法律责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新三板政策细节中明确的重要改革内容:

□ 精选层入层标准以市值为核心,围绕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设定,各项要求均显著低于科创板上市条件和创业板公司平均水平。


□ 精选层实施连续竞价交易机制,创新层、基础层集合竞价撮合频次适当提高。


□ 新三板引入公开发行制度,允许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配套实行保荐、承销制度;允许公开路演、询价;发行人可以尚未盈利;新三板定向发行取消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


□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转板上市;申请转板上市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证券公司保荐,向交易所提出转板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需证监会核准。


□ 对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分别设置投资者准入标准,精选层门槛最低。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新三板市场。